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两年盐城市区路网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步伐,近日盐都区发布了一系列,道路建设征地范围以及补偿方案。
经济的快速发展
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这两年盐城市区路网不断完善
为了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步伐
近日盐都区发布了一系列
道路建设征地范围以及补偿方案
前进路(世纪大道—兴达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大孙、美丽、杨坝、兆泉社区居委会、盐渎街道办事处福才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前进路东红线;西至:规划前进路西红线;南至:世纪大道;北至:兴达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1643×15=57915.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430×15=2257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3474×15=26055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4=94000元(应安置4人,杨坝社区人均农用地0.4亩,福才社区人均农用地1.1071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宝馨花园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杨南路(鹿鸣路—大庆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该宗地总面积1.5645公顷,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关于宝才、何桥、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杨南路东红线;西至:规划杨南路西红线;南至:鹿鸣路;北至:大庆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1.2404×15=437241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332×15=6993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909×15=1431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20=470000元(应安置20人,何桥二组人均农用地1.1亩;宝才二组人均农用地0.75亩;宝才三组人均农用地0.73亩;朱庄一组人均农用地0.79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宝馨花园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利民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大孙、吴杨、新阳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宝郝路;南至:东西段;规划利民路南红线,南北段;世纪大道;北至:东西段;规划利民路北红线,南北段;大孙庄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2813×15=99158.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920×15=10080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2837×15=2127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6=141000元(应安置6人,宝才社区人均农用地0.675亩,大孙社区人均农用地0.11亩,刘朋社区人均农用地0.774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大孙庄路(宝郝路—西环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大孙、新阳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宝郝路;南至:规划大孙庄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大孙庄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383×15=13500.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368×15=7182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2802×15=21015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23500元(应安置1人,人均农用地0.675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卧龙路(盐西路—开创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开创路;西至:盐西路;南至:规划卧龙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卧龙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573×15=20198.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249×15=1307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1.3152×15=98640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23500元(应安置1人,人均农用地1.1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宝馨花园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鹤翔路(小马沟西路—西环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美丽、兆泉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小马沟西支路;南至:规划鹤翔路南红线;北至:规划鹤翔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8806×15=310411.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953×15=10253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423×15=10672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73=1715500元(应安置73人,人均农用地0.18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奋进路(世纪大道—沿河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大孙、杨坝、兆泉、朱庄社区居委会、盐渎街道办事处福才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址:规划奋进路东红线;西址:规划奋进路西红线;南址:世纪大道;北址:沿河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3.8964×15=1373481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3278×15=17209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3.1578×15=236835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83=4300500元(应安置183人,兆泉社区人均农用地0.18亩,杨坝社区人均农用地0.4亩,杨坝三组人均农用地0.41亩,杨坝一组人均农用地0.39亩,朱庄三组人均农用地0.39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兴达路(奋进路—长坝二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长坝二路;西至:奋进路;南至:规划兴达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兴达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770×15=2714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070×15=367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540×15=4050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3=70500元(应安置3人,人均农用地0.38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朱庄路(开创路—长坝二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长坝二路;西至:开创路;南至:规划朱庄路南红线;北至:规划朱庄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4113×15=144983.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769×15=1326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6=376000元(应安置16人,人均农用地0.38亩)
房屋补偿安置
其中提供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房源地点为鹤翔路安置地块,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
姑苏路(杨东路—西环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杨坝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杨东路;南至:规划姑苏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姑苏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1235×15=43533.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096×15=504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5=117500元(应安置5人,人均农用地0.4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景观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景观路东红线;西至:规划景观路西红线;南至:大庆路;北至:沿河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1678×15=59149.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509×15=2672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992×15=14940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6=141000元(应安置6人,朱庄人均农用地0.52亩,朱庄二组人均农用地0.4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高旺沟路(双元路—卧龙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址:规划高旺沟路东红线;西址:规划高旺沟路西红线;南址:卧龙路;北址:双元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195×15=6873.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777×15=4079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862×15=64650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周游路(宝兴路—公园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公园路;西至:宝兴路;南至:规划周游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周游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492×15=17343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256×15=1344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23500元(应安置1人,人均农用地1.01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聚龙路(204国道—开创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开创路;西至:204国道;南至:规划聚龙路南红线;北至:规划聚龙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7697×15=271319.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659×15=34597.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8013×15=6009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11=258500元(应安置11人,何桥二组人均农用地1.1亩,何桥一组人均农用地1.01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杨北路(双元路—青年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杨北路东红线;西至:规划杨北路西红线;南至:青年路;北至:双元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5032×15=177378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029×15=5402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038×15=7785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9=211500元(应安置9人,人均农用地0.79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何西路(腾飞路—青年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何西路东红线;西至:规划何西路西红线;南至:青年路;北至:腾飞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4957×15=174734.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358×15=1879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808×15=6060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7=164500元(应安置7人,人均农用地1.1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富民路(利民路—丰收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何桥、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奋进路东红线;西至:规划奋进路西红线;南至:世纪大道;北至:沿河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1462×15=51535.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028×15=5397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101×15=75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2=47000元(应安置2人,人均农用地0.79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跃进路(盐西路—小马沟西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吴杨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小马沟西路;西至:盐西路;南至:跃进路南红线;北至:跃进路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363×15=12795.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438×15=2299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482×15=36150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龙尾路(盐西路—开创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开创路;西至:盐西路;南至:规划龙尾路南红线;北至:规划龙尾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193×15=6803.2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285×15=14962.5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新界路(盐西路—开创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开创路;西至:盐西路;南至:规划新界路南红线;北至:规划新界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146×15=5146.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044×15=231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318×15=23850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丰收路(奋进路—吴抬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杨坝、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址:奋进路;西址:吴抬路;南址:规划丰收路南红线;北址:规划丰收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2168×15=76422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229×15=1202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4477×15=335775元
2、安置补助费:23500×5=117500元(应安置5人,朱庄三组人均农用地0.38亩,朱庄一组人均农用地0.79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潘黄路(青年路—双元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何桥、朱庄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潘黄路东红线;西至:规划潘黄路西红线;南至:青年路;北至:双元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1.5026×15=529666.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761×15=9245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491×15=36825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34=799000元(应安置34人,何桥一组人均农用地1.01亩,朱庄二组人均农用地0.4亩,朱庄一组人均农用地0.79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双元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居委会、盐龙街道办事处蟒南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亭湖界;西至:204国道;南至:规划双元路南红线;北至:规划双元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1.6531×15=582717.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1177×15=6179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6495×15=48712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63=1480500元(应安置63人,朱庄社区人均农用地0.52亩,朱庄二组人均农用地0.4亩,朱庄三组人均农用地0.38亩,蟒南二组人均农用地0.4733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宝郝路(周游路—鹿鸣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宝才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规划宝郝路东红线;西至:规划宝郝路西红线;南至:鹿鸣路;北至:周游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1.1626×15=409816.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556×15=29190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541×15=11557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24=564000元(应安置24人,宝才人均农用地0.675亩,宝才三组人均农用地0.73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鹿鸣路(开创路—西环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新阳、兆泉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开创路;南至:规划鹿鸣路南红线;北至:规划鹿鸣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138×15=724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3937×15=295275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小马沟东支路(东进路—利民河)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大孙、兆泉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小马沟东支路南红线;西至:小马沟东支路北红线;南至:利民河;北至:东进路。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2579×15=90909.75元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0631×15=33127.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0324×15=24300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28=658000元(应安置28人,大孙人均农用地0.11亩,兆泉人均农用地0.18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镇北路(开创路—西环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大孙、新阳、兆泉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西环路;西至:开创路;南至:规划镇北路南红线;北至:规划镇北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补偿:
35000×0.2033×15=106732.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967×15=147525元。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桃源路(杨东路—奋进路)项目
拟征收范围: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杨坝社区居委会境内,地块四址,东至:杨东路;西至:奋进路;南至:规划桃源路南红线;北至:规划桃源路北红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农用地补偿:
23500×0.0886×15=31231.5元
建设用地补偿:
50000×0.1059×15=79425元。
2、安置补助费:
23500×3=70500元(应安置3人,人均农用地0.4亩)
房屋补偿安置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不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以上这些地方有涉及到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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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发布者:大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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