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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08-2012住房建设规划出台

来源:02008-06-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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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08-2012住房建设规划出台

规划期内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

    日前,市政府出台的《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确定规划期内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该规划适用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包括亭湖区(含市开发区)、盐都区两大行政区所属的河东分区、城东分区、城南分区、城北分区、城西分区、城西南分区。

    按照规划期内我市市区需要建设各类住房1239.5万平方米的总目标,根据规划期内住房供应结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以及土地供应情况,规划期内需建设普通商品住房900万平方米,中低价位商品住宅2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9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4.5万平方米。规划期末,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以上,住房成套率达到98%,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一套住房,基本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彻底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

    据悉,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达到全市年度开发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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