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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将享住房公积金待遇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7-12-2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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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表示,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将享住房公积金待遇。


发布者:盐城GO房网

电话:88408993

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孙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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