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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补贴!盐城这个区最新购房政策出台

来源:GO房网2025-01-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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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将至,年味渐浓。中央财政政策组合拳力度不断加大,积极促销费、稳楼市,盐城盐南高新区也发布新春购房的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春节购房置业成本。继续执行市级“盐八购 ”购房优惠政策✅换新购:给予所购新房缴……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中央财政政策组合拳力度不断加大,积极促销费、稳楼市,盐城盐南高新区也发布新春购房的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春节购房置业成本。


继续执行市级“盐八购 ”购房优惠政策


换新购: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150%的购房补贴。


刚需购:对购买市区新建商品房(包含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


返乡购支持异地公积金缴纳人群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利率和额度和本地职工相同。


多孩购: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二胎、三胎家庭,给予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以上“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的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盐南高新区春节期间购房给予三大优惠政策


购置新房给予补贴


自2025年1月10日起,凡购买我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均给予购房网签备案合同总价3%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


使用房屋征收结算凭证给予补贴


自2025年1月10日起,鼓励大市区被征收群众来我区购房置业,被征收群众使用结算凭证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房屋征收结算凭证使用办法的通知》(盐住建征开〔2023〕6号)文件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给予使用结算凭证金额5%的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2.5%,区财政补贴2.5%)。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


✅人才购房补贴


0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购买我区南海未来城区域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以人才享受市级“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为基数,我区再给予40%购房补贴。购买我区南环路以北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以人才享受市级“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为基数,我区再给予20%购房补贴。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


02阶段性购房补贴。2025年春节前购房的,以人才享受市级“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为基数,再给予3%购房补贴。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1月28日。


03学历购房补贴。凡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购房人,在我区南海未来城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学历给予合同备案价购房补贴,其中大专生补贴2%,本科生补贴2.5%,硕士研究生补贴3%,博士研究生补贴4%。南环路以北项目学历购房补贴减半。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


市级购房优惠政策和我区春节期间购房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政策咨询电话:86668799


附:盐城市区更多现行购房者优惠政策一览


公积金购房政策 咨询热线:0515-12329


◆主城区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120万元,个人贷款提升至80万元。


◆县城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90万元,个人提升至6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为15%。


◆购买新建改善型住宅、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贷款额度上浮20%。


◆支持购房者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人才购房政策 咨询热线:0515-66666515


◆提供人才购房补贴。对持有绿卡的人才,5年内在盐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人才按照购房总价的8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全职领军人才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全职的技术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享受定额购房补贴,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本科生(或技师职业资格)和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 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提高购房贷款额度。凡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人才、全职领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至4倍;全职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应提高,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本科生(或技师职业资格)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3倍、2倍。具体政策见文件。


购房金融政策 


首付比例和存量房贷款利率降低。央行将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15%;2024年10月底前调整存量房利率: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基点(具体以各家银行政策为准),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2024年10月21日,央行再次将LPR下降25个基点。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首套利率2.85%,二套3.325%。商业房贷利率以各家银行政策为准。



购房税收政策  咨询热线:0515-12366


◆个人所得税“换新购”税收优惠。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政策有效期内,先出售自有住房,后重新购买住房,才能享受该政策。


◆契税减免。(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减免。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房票政策   


(一)征收房票全市“一票通用”◆全市房票“同城通兑”,异地使用房票的,奖励政策按照征收房票输出地政策实施。◆房票奖励资金由征收房票输出地先行垫付。


◆各县(市)、大丰区征收房票到市区使用的,不得转让,不得购买二手房


◆新实施征收项目的征收房票持有人购买二手房的,不予奖励。


(二)明确征收房票资金、奖金拨付流程


◆购房后,房票持有人凭征收房票、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征收实施主体申请拨付奖励资金。


◆征收实施主体接受申请后先行支付征收房票奖励金额的70%给征收房票持有人,剩余30%的奖励资金待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后,由征收房票持有人凭不动产权证向征收实施主体申请最终结算,征收实施主体据实结算并拨付剩余奖励资金。


◆征收房票持有人在领取奖励资金后,未办理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即退房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资金和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拓展征收房票适用范围


◆房票使用范围扩大为本人、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房票时,享受相应征收房票奖励。


征收房票经公证可转让一次


◆征收房票不得抵押,可以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


◆征收房票持有人需转让征收房票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征收项目所在地征收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并登记备案。征收房票转让后,受让人享受自房票开具之日起的房票奖励,转让后的房票逾期未使用的,不得申请兑付房票资金。


◆市区征收房票有效期限从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征收房票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超过24个月房票自动失效,被征收人按照原货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按实结算征收补偿款,并依据征收房票失效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自开具之日起超过24个月不再计息)。


◆使用房票金额80%及以上的,给予房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具体标准为:3个月内购房奖励15%;4至6个月内购房奖励12%;7至12个月内购房奖励10%;13至24个月内购房不予奖励,市内异地使用房票的,执行市区奖励政策。


亭湖区购房政策 咨询热线:0515-89918621


◆凡购买亭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均给予购房网签备案合同总价3%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或准现房)。提高奖励标准,对在亭湖区购置新房的根据购房时间实施15%、12%、10%分段奖励。在按照原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补贴5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该部分奖励由出资方出资,纳入征收成本。


◆执行市级“盐八购”购房优惠政策。亭湖区购房优惠政策和“盐八购”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现行购房政策有效期到2025年6月30日。


盐都区购房政策 咨询热线:0515-88429036


◆对持征迁结算凭证购买盐都区域新建商品住房的被征迁户,由区财政再补贴200元/㎡。


◆企事业单位或社会个人组团购买商品住房,在盐都区域内凡团购3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商品住房总价3%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上两项优惠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执行市级“盐八购”购房优惠政策。盐都区购房优惠政策和“盐八购”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现行购房政策有效期到2025年6月30日。


开发区购房政策咨询热线:0515-68086063


◆高端人才首次在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购房总价的40%(最高 60 万元)、30%(最高 45 万元)、20%(最高 30 万元)购房补贴;专门人才首次在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的 15%(最高 15 万元)购房补贴;高技能人才首次在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的 10%(最高 10 万元)购房补贴;在开发区连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5 年及以上的非公企业人员,给予购房总价的 5%(最高 5 万元)购房补贴。人才支持政策和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与市“515”、“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以及上级其它政策不重复享受。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31日。


◆执行市级“盐八购”购房优惠政策。开发区购房优惠政策和“盐八购”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市场行情 责任编辑:大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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